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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拟2365万转让精林公司90%股权 四川金顶遭上交所问询
12月11日,四川金顶(600678)收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事项的问询函》,针对公司以不低于2365.64 万元转让全资子公司四川金顶精林纳米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精林公司)90%的股权,预计可增加公司利润不低于1800 万元一事,上交所要求公司核实四大问题。 首先就是是否存在通过转让股权获得非经常性收益以避免亏损的交易动机。根据四川金顶已披露信息,公司2016 年以及2017年前三季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824.68万元和-57.74万元。上交所要求公司披露,本次交易是否会对公司2017年度业绩产生影响,是否存在通过转让股权获得非经常性收益以避免亏损的交易动机以及如拟确认相关收益,请说明相关依据以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二,上交所要求补充披露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最终交易价格以及支付安排;另外,若尚未确定前述内容,请公司说明有关本次资产出售的预计收益是否合理、谨慎、客观。 根据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选取资产基础法作为唯一的评估方法,精林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2627.71 万元,增值额为1065.87万元,增值率为68.24%。上交所要求披露,选取资产基础法作为唯一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是否符合精林公司实际情况和资产评估相关准则与规范;该评估方法选取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是否能够保证精林公司估值的公允性。 根据评估报告,精林公司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主要资产为位于峨眉山市市区的土地使用权,且该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最后,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公司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截至目前是否已完成土地出让金的缴纳;该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权属瑕疵,是否会对本次交易构成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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