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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江苏阳光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6.380, -0.04, -0.62%)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3.090, -0.04, -1.28%)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1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洪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洪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洪明先生的辞职自其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至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去以上职务后,王洪明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本次王洪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经营工作正常运作,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完成选举新董事等有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洪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王洪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职,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洪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以及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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