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
| 昵称:算股神 |
| 发帖数:45382 |
| 回帖数:32109 |
| 可用积分数:6236234 |
| 注册日期:2008-06-23 |
| 最后登陆:2022-05-19 |
|
主题:财政部:对部分境外机构投资者原油期货交易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据财政部网站20日消息,为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财政部发布通知称,一、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经纪机构),从事中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取得的所得(不含实物交割所得),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境外经纪机构在境外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中国境内原油期货经纪业务取得的佣金所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劳务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二、自原油期货对外开放之日起,对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中国境内原油期货取得的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