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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环境部新闻发布会内容摘要
[B]环境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近期将出台[/B] 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司长柯昶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已经国务院同意,将于近日由生态环境部、发改委、自然资源部三部门联合印发。到2020年,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3%左右,高于《水十条》70%的目标。 [B]生态环境部将加强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合作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B] 今天,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11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加强协作配合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座谈会,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双方进一步明确了协作重点,并签署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合作协议。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建立稳定有效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B]生态环境部谈环保督察:风雨过后是彩虹 目的是促经济高质量发展[/B]
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海洋生态环保工作。生态环境部发言人刘友宾在答记者问时称,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以来,各督察组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11月29日,已累计通过生态环境部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了19个典型案例,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
“风雨过后是彩虹。”刘友宾说,“大家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看的更多的可能是‘霹雳手段’,但希望大家也要看到其中的“菩萨心肠”,感受到中央环保督察的良苦用心。问责追责不是目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坚持问题导向,目的是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促进地方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B]生态环境部:新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将于明年1月实施 [/B] 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海洋生态环保工作。生态环境部发言人刘友宾在答记者问时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环评公众参与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亟待解决公众参与主体不清、范围和定位不够明确,以及部分公参流于形式、弄虚作假、违法成本低等突出问题,为此,我们制定了新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并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据其介绍,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是更加明确了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由其对公参真实性和结果负责。
二是更加明确了听取意见的公众范围,优先保障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众的权力。
三是更加明确了开展深度公众参与的方式,公众对环评相关内容存在质疑的,建设单位可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以及专家论证会等进一步听取意见。
四是更加明确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查义务和内容,强化对公众参与开展情况的监督。
五是更加明确了公参违法或失信的惩处,包括责成重新征求意见、退回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建设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失信信息记入信用记录等,遏制环评公参弄虚作假问题。
[B]生态环境部:我国高度重视海洋垃圾和塑料垃圾防治[/B]
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海洋生态环保工作。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王菊英表示,一直以来,我们国家高度重视海洋垃圾和塑料垃圾防治。
王菊英指出,我国最早颁布限塑令,禁止生产和使用厚度小于0.25毫米的塑料袋。相关海洋环境保护的条例还有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重大规划都要求加强陆源入海污染防控,严控塑料垃圾倾倒入海。此外,我国实施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方案有效减少了陆源和海源垃圾的输入,同时我国也加强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从源头上防止陆源垃圾入海。
针对下一步工作,王菊英强调将从六个方面开展海洋微塑料的污染防治工作:一是进一步研究海洋垃圾(微塑料)防治方案等系列措施,布局海洋垃圾防治工作。二是加强海洋垃圾监测,掌握海洋垃圾和微塑料分布规律。三是加强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更加科学地评估海洋垃圾的环境影响,特别是微塑料对海洋生态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四是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的支持力度,加强塑料垃圾的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五是加大公众宣传教育,提升公众意识,转变消费习惯,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六是参与应对海洋垃圾和塑料污染的国际进程,积极推进全球海洋垃圾治理。
[B]生态环境部: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围填海行为[/B]
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海洋生态环保工作。国家海洋局环保司司长柯昶表示,中央环保督察将围填海纳入了督察范畴,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部署,切实履行好“监管者”的责任,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加强围填海管控。
一是严格实行“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制度,用好海洋工程、海岸工程环评措施,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禁止审批新增围填海项目。
二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生态红线管控要求,首先在渤海海域清理非法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围填海项目。
三是加大督察问责力度,特别是要压实压紧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确保围填海项目整改到位,确保严控围填海的政策落到到实处,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的围填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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