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广州银行确定房贷优惠标准
2008-03-30 14: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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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广州银行确定房贷优惠标准

   按照《补充通知》规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记者昨天了解到,广州地区银行确定房贷优惠政策执行标准,首套贷款房人均面积低于19.9平方米的家庭,申请第二套房贷可享受优惠利率和首付。

   问:优惠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央行颁布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

   去年12月11日,央行颁布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表示,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记者昨天从广州地区工行、建行、农行、深发展等银行相关部门了解到,对于上述人均居住面积的界定标准,各银行口径一致:以广州国土房管和统计部门的数据为依据,再参照同业标准制定。按最新统计数字显示,去年末,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分别为19.9平方米、38.54平方米。

   问:如何申请贷款优惠?

   答:须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

   银行方面表示,央行于去年12月公布《补充通知》,当时各地的2007年度统计数字尚未出炉。而在广州是3月份中旬公布2007年度的全市人均居住面积,银行因此到近期才明确界定这一标准。

   被访银行方面同时表示,目前还没有市民提出此类申请,估计是不清楚相关规定所致。工行、农行、建行、深发行表示,只要首套贷款房的人均住房面积低于上述标准,借款人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时,只要向银行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就可比照首套自住房享受优惠利率和首付。

   问:还有什么情况可以享受优惠?

   答:首套住房已售并结清贷款,第二套房贷可享受

   近日,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有个别银行执行第二套房贷标准出现松动。据记者了解,广州包括两家最大的房贷银行、两家股份制银行在内的数家银行按揭中心明确答复,就算购房者是第二次贷款买房,只要提供首套房已出售并结清贷款的契税和文件证明,借款人第二套房贷照样可获得比照首套贷款的利率和首付优惠。

   银行人士表示,首套贷款房如果已经出售并结清贷款,可以理解为人均居住面积已为零,这样,其再买第二套房,主要是出于改善居住条件的升级换代的合理要求考虑。"从政策规定来看,对于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的贷款需要,国家还是持鼓励态度的。"

   事实上,已全部办完出售并结清第一套住房贷款手续,再贷款购买的第二套房的借款人,现在银行业务中占比很小。"一般人都是先找好'下家',然后才出售第一套房子,不然房子卖出去了,自己住哪里?"银行人士如是说。

   问:第二套房贷政策是否"松动"?

   答:资金仍偏紧银行齐声否认

   银行并不认同"政策松动"的说法。以建行为例,针对媒体指建行第二套房贷政策"松动"的说法,该行有关业务负责人日前直指,建行目前在执行过程中没有任何变动。房地产业人士也表示,如果外界据此认定银行会向房产业重新开闸放水,未免为时过早。

  
   据悉,我国通货膨胀压力持续升温,人民银行从紧货币政策丝毫没有放松迹象。银行尤其是贷款市场份额比较大的银行,贷款门槛一旦降低,则很可能直接导致贷款反弹,可能会引起监管部门重点监控。"房贷业务是这两年的监管检查和银行自查重点,发现与政策违背情况处罚力度很大,相信现时没有银行愿意当这个'出头鸟'。"

   银行业资深人士表示,由于房贷市场竞争激烈,而有大银行资金相对松动,出现个别地区分支机构"悄悄"放松第二套房贷执行标准并不是没有可能。但是,如果这种个别"松动"引起不公平竞争,可能会为其他银行效仿,这样,国家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效果就会削弱,相信监管部门不会坐视不理。

   各地银行参照标准

   北京 26.6平方米

   上海 33平方米

   广州19.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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