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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追加对价
[B]追加对价支付是在不增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前提下进行,而且不扣税,不需要除权,属于上市公司大股东把自己手中的股票无条件发给二级市场的投资者。
假如某上市公司股改时期流通股本的基数是1亿,当初承诺的追加对价支付比例是10送0.8股,那么,总追加支付给流通股东的股份就是800万股,这些追加给流通股东的股票是随时可以按照二级市场价格抛售的,如果这个上市公司的股票现价是每股10元,则等于流通股东总共获得的追加补偿资金是8000万元,等于每10股可获得8元的现金收益,这个收益不等同于10派8元的分红,因为分红要收取10%的红利税,而这个追加对价则是百分之百到了投资者的帐户。
由于追加送股不除权,自然给了二级市场投机资金以巨大的想象空间,另外股票价格越高,投资者获得的对价追加收益才会越大,从这一点上更会激发起市场主力炒做力度。[/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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