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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晶源电子 同方股份:以股换股各取所需
以股换股,这种方式在企业借壳上市时非常普遍,但在上市公司收购另一上市公司控股权时却相对较少。
对晶源电子(002049 )控股股东拟以所持晶源电子股权认购同方股份(600100 )增发股份一事,分析人士认为,这在法律上没有障碍,但从业务上来说,同方股份与晶源电子并无相关性,同方股份可能是为了寻找一个资本运作平台,而晶源电子大股东则获得套现的机会。
晶源电子近日公告称,该公司控股股东唐山晶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以其所持有的晶源电子股票认购同方股份发行的股票,该事项实施后,将导致晶源电子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认为,以股换股只是股权收购的一种形式,只要能够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就可以。从晶源电子和同方股份现有的情况看,并没有什么违反法律法规的地方,但是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说,可能对晶源电子控股股东的行为有点不太理解,如果是为了变现,没必要换成同方股份股权,这样反而还要承担市场风险。
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多家券商投行人士,他们认为,选择什么样的收购方式是由公司来决定,公司方面会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只要收购方式不违反法律法规就可以执行。
他们认为,从晶源电子的案例来看,晶源电子控股股东可能是为了变现,因为它所持晶源电子股份要在2010年11月份才解禁,而且因为是第一大股东,减持会引来市场较大波动,如果换成同方股份股权,就容易变现;另一方面,同方股份肯定也不愿意出现金去收购晶源电子控股权,换股是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
那么,同方股份收购晶源电子意欲何为呢?东方证券计算机软硬件行业资深分析师童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同方股份主业是计算机和建筑节能,晶源电子主业是电子元器件,两者业务交集不大,收购不太可能是为了发展同方股份现有主业,应该是另有考虑。他认为,即便没有别的计划,如果能够以比较合适的价格获得一家上市公司控股权,纯粹的投资也是划算的。
深圳一位长期研究同方股份的分析师认为,收购对双方来说都是好事,晶源电子主业不太理想,从行业发展上来说,前景也不乐观,该公司控股股东早有套现想法,但是找不到合适的接盘对象;而同方股份作为国内创业投资领域比较靠前的企业,旗下有很多资产需要另外一个平台去运作,能够不花现金而将一家上市公司收归旗下,何乐而不为。
不过,资料显示,唐山晶源持有晶源电子股权比例为35.3%,如果同方股份以换股方式全部收购的话,可能会触发要约收购,而以目前情况看,同方股份此次收购并不适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的要约豁免申请条件。投行人士指出,同方股份应该会避免触及30%的收购红线,这样唐山晶源可能还会继续持有部分晶源电子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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