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瓦轴B: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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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1 16:2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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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瓦轴B:债务重组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债务重组概述
1.日常经营性债务重组
为了优化企业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2019年1-6月份公司日常经营性质的应付 款项开展清理工作。此期间内,本公司与瓦房店轴承精密锻压有限责任公 司、大连常瑞集团有限公司等16家供应商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书》, 经友好协商,此部分供应商同意对本公司所欠的日常经营性质的债务做出 让步,上述业务使得本公司债务重组收益约202万元;
2. 因客户破产重整导致的债务重组
(1)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因本公司客户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重工”)破产 重整,应收货款无法全部收回,扣除已计提的坏账准备25万元,导致债 务重组损失484.5万元。具体说明如下:
北方重工至其重整前欠本公司货款,我公司申报并经对方管理人确认 债权额为6,668,934.01元(含债权产生的利息296,000.43元,二季度已 冲减财务费用)。因为此公司“重整计划”法院已裁定批准,本着利益最 大化原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北方重工重整计划中关于非金融普通 债权的“清偿方案(三)”,即:每家债权人 30 万元以下 (含 30 万元) 的债权部分,以现金方式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清偿完毕;30 万 元以上的部分以现金清偿,清偿比例为20%,2019年12月31日前清偿 5%,2020年12月31日前清偿7%,2021年12月31日前清偿8%。剩余部
分豁免。
(2)大连隆汇工贸有限公司(大机床系企业)破产重整
根据大连机床系企业重整计划,(大连机床系企业为大连高金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含本公司债务人大连隆汇工贸 有限公司在内的进入重整程序的27家企业合称),本公司经管理人确认 的债权额11,879,777.72元,将通过现金、债转股方式进行清偿。根据大 连机床系企业重整方案,本公司获得的具体清偿方案如下:416万元抵押 债权现金受偿,剩余款中30万元现金受偿,其他100%债转股。公司将债 转股742.3万元(7,423,089.69元)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此项业 务扣除年初已计提的坏账准备108.8万元(1,088,083.33元),预计产 生债务重组收益约58万元(579,777.72元)。
3.上述债务重组业务共导致损失194.9万元,计入公司2019年当期 损益,具体金额以2019年度审计为准。
4.因瓦房店轴承精密锻压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供应商为本公司第一
大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故涉及此部分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5.该议案经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在审议涉及关 联交易的事项时,关联董事孟伟、赵杨、张兴海、孙娜娟、陈家军、孙茂 林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对该事项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条之(五):“交易 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本次债务 重组不构成“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条:上市公司与 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三千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 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比照本规则9.7条的规定聘请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并将 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涉及关联债务重组金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1.78%,不构成“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交易”。
8.本次债务重组各方的实施均不存在重大的法律障碍。
二、债务重组对方基本情况
1.本次债务重组涉及的供应商及客户共18家,公司与关联方达成的 债务重组及与第三方供应商达成的债务重组是独立运行的并不互为前提, 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2.债务重组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或其对公司利 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公司对所有的债务重组均按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的 原则进行债务重组。其中两个破产重整公司及各关联方基本情况说明如 下:
(一)北方重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住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
3.法定代表人:刘晓东
4.注册资本: 129,292万元
5.成立日期:2004年06月16日
6.经营范围:重型、矿山、建工、建材、电力、工程机械、煤矿机械、 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零部件、橡胶制品、金属制品、钢产品、模 具加工制造等。
7. 截止审计基准日2018年6月22日,主要财务指标:账面资产总 额7,731,593,900.36元,负债总额22,128,696,688.96元。
8.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大连隆汇工贸有限公司(大连机床系企业之一)
大连机床系企业为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大连隆汇工贸有限公司等进入重整程序的27家企业合称,统一
由其管理人管理并组织破产重整。本公司实际客户大连隆汇工贸有限公司 属于大连机床系企业破产重整方案中的一员,企业情况如下: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住所: 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街3号
3.法定代表人:段志友
4.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3年5月9日
6.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该公司财务数据无法取得。
8.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况“因有履行能力而拒 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公司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对本次 交易未产生影响,因该公司为大连机床系企业一员,参与整体破产重整, 本公司对此公司的债权已全部得到清偿。
(三)瓦房店轴承精密锻压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住所: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
3.法定代表人:王龙杰
4.注册资本: 2445万元
5.成立日期:2004年06月16日
6.经营范围:锻件产品加工、机械零部件加工;锻造设备维修;锻件 退火;锻造工艺设计;销售金属材料
7.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46,694.13 万元,负债总额30,792.71万元,净资产15,901.42万元;2018 年 12 月 31日,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52,223.76万元,净利润 782.50万元。
8.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瓦房店轴承集团装备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住所: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
3.法定代表人:张兴海
4.注册资本: 3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2年06月01日
6.经营范围:机电工程安装、施工,机械设备、仪器采购、制造、安 装、销售(以上按环保审批工艺验收合格后生产,涉及资质的,凭资质证 经营)不动产、机械设备买卖及租赁;非金融类资产管理(以上不含金融 及专项审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7.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3,606.88万 元,负债总额3,094.02万元,净资产512.86万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438.88万元,净利润 4.23万元。
8.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瓦房店轴承集团精密滚动体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住所: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
3.法定代表人:张石银
4.注册资本: 2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6年09月01日
6.经营范围:滚动体设计、制造与销售,房屋、设备租赁(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8,636.80万 元,负债总额11,921.71万元,净资产-3,284.91万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8,597.38万元,净利润 -2,203.15万元。
8.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债务重组方案及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务、债权形成情况
经公司与16家供应商财务人员核算,本公司应支付上述供应商的各 项采购款、工程款金额合计约4,365万元。
北方重工破产重整,应收货款6,668,934.01元无法全部收回;大连 机床系企业重整,本公司应收其11,879,777.72元的货款,将通过现金、债 转股方式进行清偿。
2.债务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
经与债权人沟通协商,根据本公司与16家供应商分别签署的《债务 重组协议》,本着合作互惠的原则,债权人同意放弃部分货款的债权,剩 余货款由公司以商业票据、银行存款的方式支付给债权人,债权人收到货 款后,双方涉及合同明细的债权债务结清,再无其他经济纠纷。
2019年1-6月,公司完成日常经营性债务重组约4,365万元,实际 支付货款约4,163万元,债务重组收益约202万元。
北方重工破产重整,应收货款无法全部收回,扣除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25万元,导致债务重组损失484.5万元。
大连机床系企业重整,本公司应收其11,879,777.72元的货款通过现 金、债转股方式进行清偿,具体清偿方案如下:416万抵押债权现金受偿, 剩余款中30万现金,其他100%债转股。此部分债务重组对公司预期收益 的具体影响金额尚不确定,需要根据债转股所依托的企业未来的经营情况 确定。
3、本次债务重组不存在以资抵债等涉及资产标的的情况。
四、债务重组的其他安排
本次债务重组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后 续安排。
五、债务重组的原因、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进行债务重组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受市场大环境的影响,企业短期 内资金相对紧张,为了缓解资金压力,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在对其付款时
收取一定比例的下浮款,相关折扣率的确定是双方在其经营可以承受的范 围内通过协商确定的;二是因客户破产重整,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角 度,所接受的应收账款清收方案。除重组协议约定的内容外,无未披露的 其它协议和安排。涉及关联方的债务重组不应视为权益性交易。
公司后续的付款安排一是结合供应商到结算期欠款的情况,二是依据 公司当期实际资金收回的情况;资金主要为企业对外销售轴承产品实现的 收回资金;属于正常的资金支付业务,对公司日常经营不构成影响。
公司通过进行债务重组进一步梳理公司债权债务关系,缓解资金压 力,减轻公司债务负担,优化债务结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促进 公司的经营发展。
上述债务重组业务共导致损失194.9万元,计入公司2019年当期损 益,具体金额以2019年度审计为准。
附件:瓦轴股份公司日常经营性债务重组明细表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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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供 应 商
本次实际偿付金额
债务重组收益
一、关联公司
小 计
23,861,000.00
719,100.00
1
供应商1
650,000.00
13,000.00
2
供应商2
23,000,000.00
690,000.00
3
供应商3
211,000.00
16,100.00
二、外部供应商
小计
17,766,970.87
1,300,862.15
1
供应商1
25,186.00
2,518.60
2
供应商2
24,000.00
2,400.00
3
供应商3
18,800.00
1,880.00
4
供应商4
26,000.00
2,600.00
5
供应商5
1,980.00
198.00
6
供应商6
100,000.00
3,000.00
7
供应商7
5,093,004.87
156,864.55
8
供应商8
5,678,000.00
451,401.00
9
供应商9
3,000,000.00
300,000.00
10
供应商10
300,000.00
30,000.00
11
供应商11
500,000.00
50,000.00
12
供应商12
1,000,000.00
100,000.00
13
供应商13
2,000,000
200,000
合 计
41,627,970.87
2,019,962.15
附件:瓦轴股份公司日常经营性债务重组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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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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