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天神娱乐回复关注函:支付利息合理
2019-09-29 10: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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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天神娱乐回复关注函:支付利息合理

9月25日,资本邦讯,天神娱乐(002354.SZ)回复了深交所关注函。

公司表示,公司2018年5月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大华”)、朱晔三方签订了《上海凯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份额收益权转让协议》。具体协议内容详见附件《上海凯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份额收益权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朱晔为担保协议履行向平安大华支付1200万元保证金。该笔保证金朱晔已于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4日支付至平安大华指定的银行账户。2018年6月13日,平安大华将该笔款项作为回购款进行了划转。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朱晔因履行担保责任形成的向公司1200万债权追索权的核查说明》,会计师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所属情况属实,朱晔作为份额收益权转让协议保证人向平安大华支付的1200万元事项是真实的、金额是准确的,保证金已被平安大华划扣用于抵偿应付转让款。根据《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截至2019年8月30日止,公司尚未向朱晔履行1200万元还款义务。

朱晔于2019年8月28日向公司发出催款函,要求公司向其支付上述被划转的1200万元款项,并按同期基准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经核查,上述情况属实,朱晔作为份额收益权转让协议保证人向平安大华支付的1200万元事项是真实的、金额是准确的,保证金已被平安大华划扣用于抵偿应付转让款。根据《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截至2019年8月30日止,公司尚未向朱晔履行1200万元还款义务。

《上海凯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中间级有限合伙人财务份额,投资收益为12.5%。朱晔作为《上海凯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份额收益权转让协议》中的担保人,履行了担保义务后,朱晔即成为公司的债权人,继承了原债权,相应利率也应该按原合伙协议约定执行。但朱晔仅要求公司按同期银行利率支付利息。

根据上述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应向朱晔支付1200万元款项,同时,公司需要根据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35%/年)支付利息,计息期间为2018年6月13日至2019年8月30日。董事会认为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35%/年)向朱晔支付利息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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