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20—002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四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李秉祥先生、王周户先生、李成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靳文平先生主持。
三、议案的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7,967.8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20—003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小利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967.86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20—004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967.86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329 号文核准,公司2013 年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8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2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6,050万元。
2、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2013 年 6 月 25 日,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已全部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 具《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13)0059 号)。根据验资报告,截至 2013 年 6 月 25 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26,050万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律师费、申报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4,317.70 万元。
3、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安饭庄东大街总店楼体重建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占总募集资金额的100%。
2、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018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9年1月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11,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购置募投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权。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647.14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17,967.87万元(含利息及其他收入)。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公司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以17,967.8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17,967.8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780万元。
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做出承诺如下: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根据募投项目的需求,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不超过12个月。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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