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两部门: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纳入医保
2020-03-02 22:22:29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十年慢牛
发帖数:3324
回帖数:1404
可用积分数:2331255
注册日期:2019-04-24
最后登陆:2020-09-11
主题:两部门: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纳入医保

【两部门:符合条件的“互联网 ”医疗服务费纳入医保】财联社3月2日讯,两部委印发《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 ”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对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复诊服务,各地可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在线开具电子处方,线下采取多种方式灵活配药,参保人可享受医保支付待遇。医保部门加强与互联网医疗机构等的协作,诊疗费和药费医保负担部分在线直接结算,参保人如同在实体医院刷卡购药一样,仅需负担自付部分。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