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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远海控控股子公司签订造船协议
中远海控3月11日早间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之五家全资附属单船公司3月10日分别与南通中远海运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大连中远海运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造船协议,共计购买5艘23000TEU型集装箱船舶,总价合计约人民币54.01亿元。
根据公告,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之五家全资附属单船公司中的三家于2020年3月10日分别与南通中远海运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造船协议,以每艘1.5568亿美元(折合约人民币10.80亿元)的价格共计购买3 艘23000TEU型集装箱船舶,合计4.6704 亿美元(折合约人民币32.41亿元);另两家单船公司于同日分别与大连中远海运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造船协议,以每艘1.5568亿美元(折合约人民币10.80 亿元)的价格共计购买2 艘23000TEU型集装箱船舶,合计3.1136亿美元(折合约人民币21.60亿元)。上述5艘船舶总价合计7.784 亿美元(折合约人民币54.01亿元)。
公司表示,由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远洋海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通中远川崎是川崎重工业株式会社(其股份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和中国远洋海运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远造船工业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企业,双方出资比例均为50%;大连中远川崎为中国远洋海运间接控股子公司,其中中远造船工业有限公司、川崎重工业株式会社和南通中远川崎对大连中远川崎的出资比例分别为36%、34%和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南通中远川崎、大连中远川崎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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