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发改委:豁免国有创投股转持政策将出台
2009-09-19 17:46:35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高级金融分析师
昵称:随风
发帖数:2100
回帖数:2416
可用积分数:21079478
注册日期:2009-05-26
最后登陆:2015-01-05
主题:发改委:豁免国有创投股转持政策将出台

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副处长刘健钧今日在深圳表示,豁免国有创投股转持政策将出台,目前几个部位意见已经达成一致,正在等待国务院批准。

  今年6月19日,财政部、国资委等部门联合颁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规定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国有股东需按实际发行股份数量10%的比例,将上市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持有。按此规定,国有创投机构也需执行。

  该办法实施,使得国有创投可能在为社保基金做“义务劳动”。资料显示,2009年6月,崂山区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每股5.30 元的价格认购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33万新增股份。但由于青岛特锐德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为3500万股,按照规定,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量10%的股份将划拨给社保基金,也就是350万股。由此,崂山科技风投仅有的333万股,将悉数划拨给社保基金。

  刘健钧说:“国有股转持一出台后等于釜底抽薪,所以我心底是很疼的。”他认为,国有股转持将对创投业有三个影响:一是导致已设有国有投资机构的运营难以为继;二是转持以后对国有资本后续增量的投入也变成不可行;三是要设立民间资本和国有资本合作的模式共同推动创业企业的发展。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