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09-11-01 11: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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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9年10月30日,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第六次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报告:

一、《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追认审议转让城中城房产的报告》

为了进一步剥离本公司非主业低效资产,本公司于2007年12月以11,311.1215万元价格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金茂区(怡园)城中城小区C座3至22层房产,受让方为海航集团。海航集团已于2007年12月以现金支付该笔款项。本公司第六届第六次董事会已追认审议并通过此次转让事宜。详情请见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此次交易有利于本公司剥离低效资产,盘活资金,更好地配合航空主业发展。本公司董事会在追认审议此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在定价依据上,交易定价按照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公允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南航空、海航B股 编号:临2009-039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追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12月以11,311.1215万元价格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金茂区(怡园)城中城小区C座3至22层房产,受让方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

●关联人回避事宜

海航集团为本公司关联企业,本公司董事会在追认审议此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李晓明、王英明、杨景林、牟伟刚已回避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此次交易是为了进一步剥离本公司非主业低效资产,提高本公司资产质量和资产收益。此次交易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剥离本公司非主业低效资产,本公司于2007年12月以11,311.1215万元价格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金茂区(怡园)城中城小区C座3至22层房产,受让方为海航集团。本公司董事会在追认审议此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李晓明、王英明、杨景林、牟伟刚已回避表决。

此次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于2000年1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组建,以航空运输业为主业,产业覆盖航空运输、旅游服务、机场管理、物流服务、酒店管理、商贸零售、金融服务和其他相关产业。海航集团对所从事的产业实行专业性产业管理模式。目前海航集团注册资本45亿元,法定代表人陈峰,集团资产总值1200亿元人民币,员工4万余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介绍

此次转让的城中城C座3至22层房产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金茂区(怡园)城中城小区,总建筑面积16,524平米,本公司于1994年购买后作为员工宿舍提供给本公司干部、员工使用。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按照账面价值作价,以11,311.1215万元价格转让城中城小区房产。海航集团已于2007年12月以现金支付该笔款项。

五、交易目的以及此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是为了进一步剥离本公司非主业低效资产,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资产收益。此次交易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无任何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交易有利于本公司剥离低效资产,盘活资金,更好地配合航空主业发展。本公司董事会在追认审议此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在定价依据上,交易定价按照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公允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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