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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青岛海尔派发4亿元红利 每10股税后发2.7元
7月23日消息,据青岛海尔发布的200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显示,将于8月6日发放4亿元现金红利,本次分配以1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元。
对于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每股现金红利为0.27元。
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青岛海尔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27元;如QFII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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