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28城市试点公积金建保障房 上海深圳等未能入围
2010-08-05 21: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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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8城市试点公积金建保障房 上海深圳等未能入围

28城市试点公积金建保障房 上海深圳等未能入围
2010年08月05日 14:20:43  来源: 羊城晚报 【字号 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历经大半年遴选,公积金贷款援建保障房试点城市终于敲定。据今天媒体报道,第一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名单确定,最后通过审批的是28个,其中二三线城市居多,而上海、深圳等高房价城市并没有入围。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昨日针对省政协委员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建议答复表示,经过省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对申报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的审核,认为广东目前尚未具备试点的条件。

  据悉,本次获批的28座城市中,以二三线城市为主,如海南儋州、河南洛阳、河北唐山、山东济南、宁夏银川、湖南长沙等。一线城市只有北京、天津、厦门等少数获批,但上海、深圳、广州等房价较高的城市均落选。获批的省会城市,也都是银川、西安、济南等非房价热点城市。

  记者注意到,广东省没有一个城市入围。昨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回复了省政协委员有关建议,称广东目前尚未具备试点的条件,但随着该项工作的进一步推进,符合条件的城市今后可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

  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介绍,按照国家的规定,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筹集渠道主要有:一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二是不低于10%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三是市县财政预算;还有中央和省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近年来,全省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逐年增长,省财政从2004年起,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建设廉租住房,补助金额从2004~2007年的每年3000万元,2008年提高到1亿元,2009年至2011年每年进一步提高到2亿元。经济适用住房等其他保障性住房,一般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保本微利等原则,不涉及政府的资金投入问题。(赵燕华、霍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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