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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长安汽车: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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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9-08 20:4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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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安汽车: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
2009年12月,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长安汽车 实际控制人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进行汽车产业重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无偿划转的方式将下属的江西昌河汽车 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和哈尔滨哈飞汽车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划转进入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7月9日,中国长安与哈汽集团原合作方法国标致 雪铁龙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资经营合同》,决定成立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
鉴于上述重组、合资行为可能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长安之间一定程度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为避免并最终解决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更好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中国长安出具了《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昌河汽车和哈汽集团注入长安汽车的承诺函》,承诺在昌河汽车和哈汽集团均连续两年盈利、具备持续发展能力且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的情况下,提议将两家企业注入长安汽车;同时还出具了《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合资公司注入长安汽车的承诺函》,承诺在合资项目建成并投产时,提议将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长安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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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9-08 20:5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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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000625),长安B(200625)9月8日晚间公告,鉴于重组、合资行为可能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长安之间一定程度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控股股东承诺在昌河汽车和哈汽集团均连续两年盈利、具备持续发展能力且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的情况下,提议将两家企业注入公司,同时承诺在合资项目建成并投产时,提议将持有的合资公司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
公司同时公告,公司(受让方)与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的商标转让工作近日取得积极进展,双方同意,转让商标的作价区间为1.5亿元-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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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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