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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石化细解缘由
中石化称已完成对上述项目容积率等特定规划条件的调整和修订,正在着手项目的工程建设
中石化股份公司(下称中石化)对其下属子公司三处闲置地块一事作出回应,表示根据北京市规划中将昌平区沙河镇建设为北京市科研基地的要求,已完成对上述项目容积率等特定规划条件的调整和修订,正在着手项目的工程建设。
12月30日下午,国土资源部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各地上报的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尚未处置的26宗住宅闲置土地名单”,其中,由中石化下属公司北京中石化井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中石化井田公司),在井田花园专家居住小区项目的三处地块,闲置时间最长达5年。
当日晚间,中石化对此迅速作出回应,在发给记者的新闻稿中,援引北京中石化井田公司总经理助理杨勇的话称,上述三宗地块已获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批准,从住宅用地变更为科研教育和职工住宅用地,将用于建设中国石化(600028)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人才引进基地。该项目已列入北京市昌平区2009年、2010年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据杨勇称,北京井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井田房地产公司)于2000年12月由个人出资成立,注册资金2300万元,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项目。2003年12月,中石化下属公司东营大明置业发展公司收购了原井田房地产公司50%的股权及相关债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2004年原井田公司分三次购买土地,建造花园专家居住小区项目,准备用于房地产开发。2005年2月东营大明投资发展公司出资1.96亿元收购了原井田公司其余股东持有的原井田公司50%的股权及相关债权,成为其全资股东,当时公司总资产3.7亿元。
2006年4月,中石化提出要约收购石油大明100%股权。同年10月,中石化完成了对石油大明的要约收购,成为原井天房地产公司的控股股东。
石油大明是1992年12月经山东省东营市体改委批准,由中石化胜利石油管理局发起成立,是山东省体改委和山东省政府批准的中国石油(601857)系统首家股份制试点企业,于1996年上市,2006年经中石化收购退市。
中石化称,为建设中国石化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人才引进基地,在提出要求收购石油大明后,即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提出,将原井田房地产公司在昌平土地用途从住宅用地变更为科研教育用地。
2006年9月,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批准中石化有关科研教育用地的调整申请,将原井田房地产公司在昌平土地用途调整为科研教育和职工住宅用地。同时对地块编号和控规指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建设用地编号为C-1、C-4。其中,原井田花园专家居住小区项目的C-6改为C-4,用于建设科研教育用地;原规划的C-2、C-4地改为C-1地,用于建设科研教育和职工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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