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发改委落实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
2011-01-11 17:10:39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管理员
昵称:随便股民
发帖数:12604
回帖数:3292
可用积分数:1288167
注册日期:2008-02-24
最后登陆:2026-01-28
主题:发改委落实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

 发改委召开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宣传贯彻会议

  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哈尔滨市召开了《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宣传贯彻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学习领会国务院批复精神,研究部署《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负责同志,有关市县政府负责同志,有关森工总局、林业局负责同志,以及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等共280余人参加了会议。黑龙江省省长王宪魁出席会议并致辞。

  张国宝首先阐述了做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工作的重大意义。他指出,做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工作,是维护我国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主动应对气候变化的客观要求,对践行科学发展观、转变林区发展方式、加快林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战略意义。《规划》的贯彻实施,要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增强生态功能、提高生态效益为基本目标,统筹林区生态保护、经济转型、改革开放与民生改善。加强林区生态修复与保护,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推进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林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张国宝强调,要切实做好《规划》的落实工作:

  一是要切实加强林区生态保护与建设,从2011年起,可采资源基本枯竭的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区要全面停止主伐,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要大幅调减采伐量,逐步停止天然林主伐;

  二要优化林区局场和城镇布局,在林区局场撤并调整的同时,引导林区产业、人口向中心城镇集聚;

  三要加快林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能够充分吸纳就业的接续替代产业;

  四要改善林区基础设施,加快林区公路、铁路、电网、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要加快林区社会事业发展、完善林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林区教育水平,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繁荣文化事业。

  六要推进林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加快推进政企、事企分开的改革,推进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国有森工企业主辅分离改革。

  张国宝指出,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符合林区实际的政策措施,要切实落实好规划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保证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是将规划区内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列入国家生态补偿试点;研究将符合条件的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范围内的县(旗、区)纳入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试点)范围。

  二是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范围内森林覆盖率高于70%的县(旗、区)参照资源枯竭城市财政转移支付政策。

  三是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大小兴安岭林区发展能够充分吸纳就业的接续替代产业以及支持林区开展“以煤代木”。

  四是在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扶贫开发和社会事业等方面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其他有关中央专项投资时,赋予黑龙江大小兴安岭林区西部大开发政策。

  张国宝强调,国务院关于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2010—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0〕119号)就《规划》的贯彻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要加强学习宣传、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政绩考核指标、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规划。国家有关部门要按照批复精神,加强部门协调,共同为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国家林业局总工程师姚昌恬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国家林业局将把贯彻落实《规划》与实施“天保二期”工程相结合,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林业局,认真做好规划实施工作。黑龙江省副省长吕维峰、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分别作了发言,表示要全面把握《规划》的内涵,认真贯彻落实《规划》,加快推进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工作。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民政部等部门代表也作了重点发言,表示要积极配合做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最后,东北振兴司王树年巡视员作了会议总结发言,并对下一步《规划》的实施做了具体安排。

  会议结束后,张国宝副主任接受了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媒体的专访,就贯彻落实《规划》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发改委网站)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