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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圳推行住房保有税列入“十二五”住房规划
正在公示《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1-2015)(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深圳在“十二五”期间将加强差别化住房金融税收政策的执行力度。
规划指出,对于自住性住房需求,将提高信贷政策扶持力度,降低自住性住房需求的税收负担;而对于非自住性住房需求,将提高信贷和税收成本,并运用经济、法律及行政手段严厉打击对住房的投机炒作,提高住房资源向自住性居民家庭分配的比例,实现住房的居住本质回归。
上述文件意见稿提出,推进实施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征管工作,建立取得、保有、转让等各环节协调,搭配合理、税负平衡的房地产税收体系,发挥税收在住房资源分配中的积极作用。为此,将积极推进与公安、民政和社保部门的信息合作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信息平台。
在此前的深圳两会上,深圳市长许勤表示,房产税的征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起到重要作用,也可健全地方税体系。目前上海、重庆已经开始试点房产税,深圳将会在这两个城市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这已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但许勤同时表示,深圳房产税计划尚未开始调研,还无法给出明确时间表。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在深圳两会上也表示,深圳正在排队等候中。
此外,深圳还将探索研究存量住房交易市场和租赁市场的税费减免政策,增加存量住房市场和租赁市场的供应量,在不断完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中,缓解住房供应的结构性矛盾。
如果上述计划能够得以推进,深圳将成为继重庆、上海之后的第三个试点征收房产税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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