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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安汽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0 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11 年5 月18 日召开的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B]本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85,823,6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送红股4 股,现金0.80 元(含税)。 同时以现有总股本2,685,823,63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 股转增4 股[/B]。 1、扣税后,A 股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 股派现 金人民币0.32 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 生地缴纳。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非居民企业取得B 股等股票股息征收企业所 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94 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5 年发布 的《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 号)的规定,B 股 个人股东以及非居民企业均按照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可取 得现金为每10 股0.32 元人民币,公司均按税后金额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发放。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按照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11 年5 月19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 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1 港元=0.8367 元人民币)折合港币兑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B]1、本次权益分配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11 年7 月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 年 7 月7 日。 2、本次权益分配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11 年7 月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 年 7月7日,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7月11日。[/B] 三、权益分派对象 1、截止2011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2、截止2011年7月11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1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A股于2011年7月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现金红利,将于2011年7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次所送(转)B股于2011年7月1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B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1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凡在2011年7月11日办理“长安B”转托管的本公司B股股东,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3、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01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8*****157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 08*****303 北京北方晶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A股2011年7月7日;B股2011年7月1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834,482,546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207,430,882 7.72% 82,972,353 82,972,353 165,944,706 373,375,588 7.72% 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207,421,301 7.72% 82,968,520 82,968,520 165,937,041 373,358,342 7.72% 3、其他内资持股 4、外资持股 5、高管股份 9,581 0.00% 3,832 3,832 7,665 17,246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478,392,755 92.28% 991,357,102 991,357,101 1,982,714,203 4,461,106,958 92.28% 1、人民币普通股 1,881,957,988 70.07% 752,783,195 752,783,195 1,505,566,390 3,387,524,378 70.0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596,434,767 22.21% 238,573,907 238,573,906 477,147,813 1,073,582,580 22.21%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2,685,823,637 100% 1,074,329,455 1,074,329,454 2,148,658,909 4,834,482,546 100% 七、本次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4,834,482,546股摊薄计算,公司2010年度每股收益为0.42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1、A股股东中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B股股东中的非居民企业若需要提供完税证明的,请于2011年7月29日前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税务局要求的相关材料以便本公司向中国税务机关申请。 2、如果A股和B股有关股东向本公司提供中国税务机关批复的享受协定待遇或其他免税等优惠政策的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请最晚于2011年7月29日前与本公司联系,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认定文件协助向主管税务机关就本次分红派息已征税款和应纳税款的差额申请退税,并返还所扣税款。 九、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咨询电话:(023)67594009 传真电话:(023)67866055 十、备查文件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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