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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02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018
● 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11日 ● 除权(息)日:2011年8月12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8月17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本公司2011年6月20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1年6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证所网站。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0年度 2、发放范围: 截止2011年8月1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2,393,684,4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共计派发股利47,873,689.78元。 4、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8月11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11日 2、除权(息)日:2011年8月12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8月17日 四、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国家股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本公司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372-3120175 联系传真;0372-3120181 联系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梅元庄 邮政编码:455004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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