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海口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将出新规
2022-11-02 08:29:26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花脸
发帖数:69968
回帖数:2165
可用积分数:17406971
注册日期:2011-01-06
最后登陆:2025-05-24
主题:海口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将出新规


2022年11月01日 21:08 来源: 财联社
海口市住建局日前对《海口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已购买或自建并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权属证书)的存量房(即二手房),其交易资金(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总价款)须进行监管,但法院协助执行的、拍卖的,以及交易双方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二手房产权转让登记的,可自行交付房价款,不纳入交易资金监管范围。

  海口市住建局日前对《海口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已购买或自建并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权属证书)的存量房(即二手房),其交易资金(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总价款)须进行监管,但法院协助执行的、拍卖的,以及交易双方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二手房产权转让登记的,可自行交付房价款,不纳入交易资金监管范围。新《办法》是在原文件基础上进行了修改。此前需二手房买卖双方同意后,实行交易资金监管,属于自愿性原则;新办法出台后,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属于强制性的,只要在监管范围的,必须要实行资金监管,这也是遵循安全、快捷、便民、无偿的原则。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