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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银川修法:商品房捂盘最高罚10万
2011-10-16 据法制日报报道,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通过了《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银川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决定》。新修订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在房地产经营方面,就商品房预售、广告宣传、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内容,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进行规范 据了解,《条例》新增第四十七条则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处罚:若未在销售场所公示或者公示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方案、销售进度控制表、商品房明码标价公示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缺少其中一项或者其中一项是虚假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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