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11-10-30 14: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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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15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11年10月25日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修订)》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有关信息披露、投资者交流等事项,本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修订)》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信息管理等重要事项,本制度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上限的议案》
  按照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考虑到目前债券市场利率等情况,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待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董事会在发行过程中按询价结果确定的债券利率情况统筹考虑并决定。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华厦银行长春分行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8000万元人民币,并以公司所持有的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3.5亿股股权进行质押。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担保事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1-02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11月14日(星期一)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286号中科英华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四)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会议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五)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1)同意李怀璋先生辞去公司监事长、监事职务;
  (2)选举曹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七)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11年11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八)表决权
  以现场投票表决为准。
  (九)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十)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11年11月9日~2011年11月11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6时。
  (十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
  中科英华董事会秘书处。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
  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路286号中科英华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30012
  联 系 人:陈 宏
  联系电话:0431-85161001
  传 真:0431-85161071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1、曹阳先生个人简历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曹阳先生个人简历
  曹阳,男,1971年10月生,大学学历。曾任江都市粮食局会计、局长秘书;江都日报社记者、编辑、广告部主任、编辑部主任、周刊主编;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企划部部长,杉杉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企划部部长,杉杉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杉杉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监,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注:本表复印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会议所审议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无具体表决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委托书表决符号:“v”号):
  委托事项:
  1、委托人签名(或委托单位公章):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资格证明号码):
  3、委托人股东帐号:
  4、委托人持股数(股):
  5、受托人签名:
  6、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7、日期:2011年 月 日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15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11年10月25日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2人,监事长李怀璋先生委托监事王志刚先生出席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李怀璋先生辞去公司监事长、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对李怀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工作表示衷心地感谢。公司监事会提名曹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曹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0月27日
  附件:曹阳先生个人简历
  曹阳,男,1971年10月生,大学学历。曾任江都市粮食局会计、局长秘书;江都日报社记者、编辑、广告部主任、编辑部主任、周刊主编;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企划部部长,杉杉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企划部部长,杉杉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杉杉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监,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1.5亿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2亿元人民币;2000万美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0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提供担保。
  2、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原名为长春中科英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18日,注册地址:长春高新技术开发区,注册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冷缩、热缩产品、高压电缆附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
  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60亿元,净资产为1.72亿元(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2、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名为青海西矿联合铜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26日,注册地址: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注册资本为9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各种电解铜箔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的开发。
  截至2010年12月31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3.32亿元,净资产为9.03亿元(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有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发展前景广阔,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较大风险。
  五、对外担保情况@??本次担保金额共计1.5亿元人民币,全部为新增担保。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2亿元人民币,2000万美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经审计的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64.76%,公司无逾期未归还的贷款。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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