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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金鹰股份: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 6 0 0 2 3 2 股票简称: 金鹰股份 编号: 临2 0 1 1—0 3 1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和比例:人民币 18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60% 3、投资期限:20 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特别风险提示: 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方面及市场变化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于 2011 年10 月25 日在本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9 人,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傅国定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联合投资设 立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联合投资设立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鑫鹰公司”)。上海鑫鹰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9025 号。 本公司与嘉兴卡迪尔制衣有限公司两投资主体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 程的规定,该投资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嘉兴卡迪尔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迪尔公司”)、住所:桐乡市
百桃集镇、法定代表人:祖明华、注册资本:贰拾肆万美元、公司类型:有限责 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00400011798、发 照机关: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范围:服装制造。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经营范围 上海鑫鹰公司经营范围:纺织品、针织品、皮革产品、家纺产品、服装、服 饰、鞋帽的生产、销售;相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设计及产品展示、国内展览 展销;模特展示演出; 服装、服饰文化交流;相关信息服务、人员培训。 2、出资方式 上海鑫鹰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其中:以货币资金出资2020 万元, 以知识产权出资980 万元。 3、上海鑫鹰公司各出资人的持股比例为: 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1,800 万元,持股 60%;卡迪尔公司以货币资金出 资220 万元,以知识产权出资980 万元,共计1200 万元,持股 40%。 4、知识产权出资 卡迪尔公司以知识产权出资980万元,包括“德伊莱DEYILAI”、“德伊莱”、 “DEYILAI” 三项注册商标,其注册号分别为第1330834号、5439488号、 063439996号。以上三项商标所有权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在2010年12月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其评估价值为985万元。评估基准日,该知识产权作 为卡迪尔公司取得960万元贷款质押。投入上海鑫鹰公司前,卡迪尔公司将取消 这一质押以无权利瑕疵知识产权投入到上海鑫鹰公司。 四、对外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上海鑫鹰公司注册资本为叁仟万元(3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 资金出资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1800 万元),占上海鑫鹰出资总额的60%;卡迪 尔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220 万元),以知识产权方式出资 人民币玖佰捌拾万元(980 万元),共计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1200 万元),占上 海鑫鹰出资总额的40%。本项出资分两期出资到位,其中第一期出资款500 万元, 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300 万元,卡迪尔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200 万元,本期出 资于双方对“德伊莱DEYILAI”、“德伊莱”、“DEYILAI”注册商标(注册号分别 为第1330834 号、5439488 号、063439996 号)进行评估并经双方确认后30 日内 出资到位并完成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第二期出资款2500 万 元,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1500 万元,卡迪尔公司以可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出 资980 万元、以货币资金出资20 万元,本期出资款于上海鑫鹰公司工商登记注 册后六个月内出资到位。 2、上海鑫鹰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由5 人构成,本公司委派3 人, 卡迪尔公司委派2 人;董事长由本公司委派人员担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监事会由3 人构成。财务负责人由本公司委派。 3、上海鑫鹰公司注册成立进行第二期出资时,卡迪尔公司将“德伊莱”、 “DEYILAI”、“德伊莱DEYILAI”注册商标依法过户至上海鑫鹰公司。过户后上 海鑫鹰公司拥有“德伊莱”、“DEYILAI”、“德伊莱DEYILAI”注册商标所有权, 是该三项注册商标的唯一合法使用者。 4、合资双方如因履行协议而发生争议,应本着有利于上海鑫鹰公司发展的 原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鑫鹰公司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分歧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协议仍
应继续履行。 五、对外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投资。 2、上海鑫鹰公司投资实施后,对加速产品结构调整,加大品牌建设力度, 把金鹰在桑蚕绢丝和亚麻产品的品牌优势向金鹰的服饰、家纺产品和市场延伸、 拓展公司业务和未来效益将产生长期的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上海鑫鹰公司在经营、内部控制、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风险,将影响本次 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 2、上海鑫鹰公司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效益风险。 3、针对上述风险,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海鑫鹰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时 控制风险,力保公司本次投资的安全和收益。 七、备查文件 1、关于合资经营“DEYILAI”系列品牌服饰的协议书; 2、嘉兴卡迪尔制衣有限公司拟进行投资涉及的商标所有权价值评估项目资 产评估报告;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联合投资设立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的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联合投资设立上海鑫鹰服饰 有限公司的议案》后认为: 一、本次联合投资设立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的决策是公司为转 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转型升级,适应市场变化,拓展内需市场而进 行的战略布局,是必要可行的。有利于加速产品结构调整,把金鹰在 桑蚕绢丝和亚麻产品的品牌优势向金鹰的服饰、家纺产品和市场延 伸,做实、做好纺织终端产品;有利于拓展营销渠道,特别是开发优 特终端产品,拓展国内市场,创建行之有效的科学的营销模式;有利 于继续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提高公司的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提升金 鹰产品社会认知度。有利于培植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因此同意公司联合投资设立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 二、联合投资设立上海鑫鹰服饰有限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独立董事:杨东辉 赖尚云 徐盛军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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