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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京公租房申请审核办法发布 三类人群可申请
据法制晚报消息,11月30日上午,《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并自2011年12月1日,也就是明天正式实施。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外地人申请公租房增设了与北京人相同的“家庭收入限制条件”。 明天起,北京市户籍符合条件的家庭,可按照最新实施的政策申请公租房;外地人则还需等待各区县发布标准后才可开始申请。 按照《办法》,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三类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配租。其中,第一类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算起;第二类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第三类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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