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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安马自达欲“单飞” 却陷入合资困局
在试图脱离福特,单独在中国构建独立的新合资公司受阻的情况下,长安汽车和马自达正在饱尝“蝴蝶效应”带来的苦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合资困局。 在日前举行的北京国际车展上,马自达全球社长山内孝一方面表示:“长安和马自达单独成立合资公司的事只是时间的问题”。一方面又表示:“合资已遭到了极大的阻碍,所以,我们暂时不会考虑推出合资自主品牌的问题。”山内孝这一互相矛盾的表态,传递着长安和马自达此前共同商计好的发展大计,显然已经陷入了尴尬境地。
长安汽车和马自达脱离现有的长安福特马自达合资公司体系进而单独成立合资公司一事,需要从2001年说起。 2001年4月,福特和长安汽车正式合资成立了长安福特公司,并于2003年初正式投产。2006年3月,由福特持股33.4%的马自达公司参股长安福特,长安福特正式更名为长安福特马自达,三方持股比例为:长安50%、福特35%、马自达15%。然而,两年之后的2008年,福特开始逐渐减持其持有的马自达股份。截至目前,福特持有的马自达股份只剩下3.5%,福特已经彻底失去了在马自达中的大股东身份。 随着福特逐渐减持马自达股份,马自达从福特中脱身的愿望日渐强烈,同时,从2009年初开始,长安汽车高层也开始对长安福特马自达的合资关系进行调整,希望与马自达单独成立合资公司,进而形成长安福特与长安马自达两家独立的合资公司。按照计划,旗下长安铃木和昌河铃木将进行整合,同时,被空余出来的昌河铃木生产资质将由长安马自达合资公司所有。借此,长安福特马自达合资公司将一分为二,一个是长安福特合资公司,一个是长安马自达合资公司。上述方案在2011年初递交到国家发改委,并在2012年初通过了国家发改委的内部审核。 据笔者从长安汽车内部了解到,在计划中的长安福特和长安马自达两家合资公司里,长安汽车的持股比例都是50%,福特和马自达各持有合资公司中另外50%的股份。长安福特将会拥有目前位于重庆的两家工厂,其总产能将超过40万辆;而长安马自达则将拥有长安福特马自达的南京工厂,产能规模也是40万辆,其生产资质将借用昌河铃木的生产资质。 此外,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长安马自达合资公司还将推出自主品牌,据悉,2011年8月26日至8月27日,长安马自达自主品牌首款车型C401项目启动会议,已经在长安福特马自达南京工厂召开。同时,马自达和长安方面还在积极调整组织架构,一直履行长安马自达总部职责的北京长安马自达事业部将被撤销,除留下北区销售和售后服务两个部门成立长安马自达北京大区外,其他部门将悉数迁往南京。 据说当时长安马自达“单飞”合资事宜,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待在1月13日举行的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上进行讨论并通过后,正式下发批文。据笔者了解,在2011年12月底,长安汽车方面就开始准备关于长安马自达合资公司正式获批的庆祝事宜,在2012年1月初,长安汽车甚至已经在准备关于长安马自达项目获批的新闻稿。但是,天有不测风云。谁也没有想到转移昌河铃木的生产资质会带来如此严重的后果,昌河汽车停工事件突然爆发,使长安马自达单独成立合资公司的愿望暂时破灭了。 今年1月,不期而至的昌河汽车停工事件,曝出了昌河汽车不希望旗下昌河铃木生产资质被长安汽车拿走的决心。据了解,昌河铃木生产资质被转移一事,被昌河汽车所在的江西省地方政府视为长安侵占了昌河汽车的利益;在昌河汽车相关人士看来,昌河铃木系昌河汽车旗下主要资产,一旦昌河铃木纳入长安铃木旗下,同时将昌河铃木资质转移给长安马自达之后,昌河汽车的资源将面临被掏空的危险。随着停工事件的爆发,最终,中国长安与景德镇市政府在1月16日发布了联合公告,双方宣布,一切维持昌河汽车公司目前格局和发展现状不变,包括昌河汽车作为独立法人地位不变,昌河汽车公司与日本铃木的合资合作不变,独立的景德镇总部生产基地昌铃汽车企业生产资质不变。昌河汽车的停工事件表明,中国长安的计划变成了“一相情愿”。 至此,由于昌河方面的反对,长安和马自达之前成立合资公司的计划,只能被迫搁置,令长安汽车“捶胸顿足”。显然,长安汽车借昌河铃木生产资质与马自达单独成立合资公司的道路是走不通了,而另外一条路,似乎只能是重新报批新的生产资质。无奈之下,长安马自达只能重走合资审批流程,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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