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上海机场 违背承诺惹上“官司”?
2008-07-21 07: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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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海机场 违背承诺惹上“官司”?

“目前我正在做起诉前的一些准备工作,包括征集股份,聘请律师和与法律界人士交流等。”上海机场(600009)小股东刘文正在电话那头告诉记者,预计8月份将正式提起诉讼。”“能否打赢这场官司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以此唤醒广大中小投资者的维权意识。”

   小股东要对薄公堂

   刘文正现居住在深圳,以他本人的名义购买的上海机场股票只有400股,确实称得上是一位资格的小股东。但由于当初看好公司前景,在他的号召下,亲朋好友在去年7、8月份大量买入了这只股票,当时的价位约在40元左右。

   “我要和上海机场的大股东上海机场集团公司对薄公堂,不是为了出‘风头’。”刘文正说,一是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另外是为实践自己的价值取向。

   记者从刘文正手中获得的《律师函》中这样写道:上海机场是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虹桥机场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之间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

   2003年12月上海机场集团与上市公司签订了《非竞争协议》,上海机场集团向社会公众郑重承诺:不得通过改建、扩建增加虹桥机场的普通客运航班的吞吐能力,并授权上市公司在任何合适时间,以公允、合理的价格优先收购或租用集团公司虹桥机场候机楼和飞行区等提供地面保障服务的资产,且该项授权不可撤销。但从2004年开始,违背该《非竞争协议》,对虹桥机场设施不断进行扩建和改建,不断提升其普通客运航班的吞吐能力,并新开通国际航线。虹桥机场的改扩建工程与国际航线的开通对浦东机场形成了直接的竞争,违背了2003年底资产置换时公司所做的承诺。

   同时,2003年12月31日上海机场集团与上市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但是至今已经5年了,上海机场集团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工作迟迟没有进展。

   刘文正称,他和其他小股东要求上海机场集团严格遵守《非竞争协议》,立即停止虹桥机场的改建、扩建与增加国际航线等损害上市公司和流通股东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同时遵守《资产置换协议》,尽快公布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的时间表,履行公司所作的有关资产置换的承诺;同时追索上海虹桥机场2004年以来改扩建所形成的超出其设计吞吐能力而形成的收益。

   大股东如何回应

   上海机场董事长俞吾炎称,实现集团的整体上市符合集团的发展战略,也是打造上海交通枢纽地位的需要,但碰到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不是他们能够解决的,有的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出面才能解决。记者致电上海市国资委希望了解情况,但对方回答记者说,上海机场集团不属于他们管理的企业。

   上海机场称,虹桥机场的扩建,“对浦东机场不构成实质性威胁”。另一方面,根据上海市的规划,虹桥机场将汇聚京沪高铁、磁悬浮列车以及5条地铁和轻轨线将举全市之力,欲将虹桥机场附近打造成整个长三角地区的交通枢纽之一。在此背景下,上海机场集团颇有些骑虎难下。

   对于将虹桥机场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问题,大股东同样称有困难,其中仅土地问题就很麻烦。如果将虹桥机场注入上市公司,其土地价值评估,可能达到720元/平方米,而机场土地面积非常大,这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是承受不起的。

   不足1%股权提请诉讼困难

   上海欣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著名的证券维权律师宋一欣说,据他了解,目前国内还没有哪家法院受理过类似的案子。估计维权的难度较大。”宋一欣出言谨慎。

   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人士称: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如提请诉讼,需要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的股权。上海机场总股本19.2亿股,征集1%的股权,尚需1920万股。“但也有相关规定,不足1%股权,紧急情况下,也可以提起诉讼,但这个案子否属于紧急情况却不好说。”这位法律人士表示,尽管证券法律法规的立法及执法初衷包含着唤醒投资者维权意识的想法,但实际操作仍旧具有相当大的难度,这有待于司法解释出台、程序规则重构及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化时,才有可能得到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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