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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电企消纳煤价变动比例下调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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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2-26 08:4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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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电企消纳煤价变动比例下调至10%
电煤价格并轨方案正式出炉。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以取消重点电煤合同、实施电煤价格并轨为核心,逐步形成合理的电煤运行和调节机制,实现煤炭、电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电煤价格并轨后,煤电联动将以年度为周期继续实施,且电企消纳煤价变动比例下调。
重点电煤成历史
根据指导意见,电煤重点合同自2013年起取消,国家发改委不再下达年度跨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意向框架。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衔接签订合同,自主协商确定价格。鼓励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煤电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得干预。委托煤炭工业协会对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进行汇总。运输部门要组织好运力衔接,对落实运力的合同由发展改革委、铁道部、交通运输部备案。
同时,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健全区域煤炭市场,逐步培育和建立全国煤炭交易市场,形成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为主体、区域煤炭市场为补充,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煤炭交易市场体系,为实施电煤市场化改革提供比较完善的市场载体。
在电煤运输方面,指导意见要求铁道部、交通运输部要加强对有关路局、港航企业的指导,完善煤炭运力交易市场,依据煤炭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和运输能力,合理配置运力并保持相对稳定,对大中型煤电企业签订的中长期电煤合同适当优先保障运输。对签订虚假合同、造成运力浪费或不兑现运力、影响资源配置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罚力度。铁道部要周密制定电煤铁路运输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公开公平的运力配置机制。
电企获“圣诞礼物”
此前电力企业提出的诉求最终被采纳。指导意见表示,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
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林伯强认为,煤电联动是改革的关键,其好处在于,可控地理顺发电产业链,可以在不改变整体能源体制和能源价格体制的前提下进行,最简便易行。短期来看,能缓解电企的财务负担和解决煤电之间的矛盾。中长期来看,能为发电投资和民营进入提供一个稳定的商业环境,并提供可以预期的财务收益,是行业可持续和充足电力供应的重要保障。
林伯强表示,煤电联动机制可以让煤价与上网电价联动,同时设计补贴和税收来管理终端电价。他认为,煤电联动后政府对电价的管理有两个重要方面,一是对电力企业进行严格的成本监管;二是如果政府认为有必要维持相对稳定的电价水平,可以对终端电价进行补贴,用对煤炭的税收来抑制煤价上涨动力和建立电力基金(可用于补贴),这些都是相对市场化的做法。
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总经济师李英认为,上网电价变化一般会直接影响包括居民在内的全部用户。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再加上煤电联动机制的调整,最后会反映在用户电价上。此前重点合同煤一般低于现货市场价格,以后若有长期合同,煤价会稳些,否则波动会更大。
根据指导意见,由于当前重点合同电煤与市场煤价格接近,此次电煤价格并轨后,上网电价总体暂不作调整,对个别问题视情况个别解决。
指导意见还提出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鼓励煤电联营,增强互保能力。改进发电调度方式,在坚持优先调度节能环保高效机组的基础上,逐步增加经济调度因素,同等条件下对发电价格低的机组优先安排上网,促进企业改善管理、降低能耗和提高技术水平,为实行竞价上网改革探索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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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12-26 08:4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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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联动搁置多年获重提 方案修改利好发电企业 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指导意见》),宣布自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并继续实施和不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
“这次国务院明确了煤电联动,我们的呼吁终于获得了回应,现在要推动的是把煤电联动的具体操作方案明确下来,希望一定要严格执行。”12月25日,代表电力企业的中电联一位人士对记者说。
在此之前,发改委已经数次对外放风取消电煤“双轨制”。因此,对于外界来说,这项决定并不意外。此次的《指导意见》最大的亮点在于煤电联动政策的调整。
按照国家发改委2004年下发的《关于建立煤电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比前一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相应调整电价,而且,电力企业要消化30%的煤价上涨因素。
此次的新规将煤电联动周期拉长到1年,而电企消化的煤价上涨因素则缩小为10%。
“《指导意见》提出了要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这对我们电企来说,肯定是有安慰。但《指导意见》没有明确的操作性方面的说明,希望后续尽快出台更完善的煤电联动方案,关键一条,一定要有操作性,并严格执行。”大唐电力一位人士对记者说。
电企呼吁获回应
上述人士的担忧不无道理。因为,在过去几年,煤炭价格一路高涨的背景下,由于控制CPI等因素,煤电联动一拖再拖,乃至形同虚设。最终的结果是,电企全面巨亏,火电新增装机下滑。从2008年到2011年,五大发电集团大约亏损921亿元。
今年以来,在煤炭价格持续下滑的情况下,发电企业经营状况有所改善,但根据中电联的数据,五大发电火电业务今年累计仍亏81亿元。
因此,在10月中旬,发改委对外宣布,已经将取消煤炭双轨制方案上交国务院之后,中电联立即召集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和中电五大发电集团就电煤价格并轨问题进行协商。
在中电联的牵头下,几大电力巨头数次聚首,并联合向中央上书,建议 “完善煤电联动政策,清晰明确煤电联动的触发启动点,加快形成客观反映国内实际到厂煤炭价格指数,取消燃煤电厂自行消化30%的煤价上涨因素政策,在电煤价格涨幅超过一定幅度的情况下,同步实行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联动”。
从目前来看,电企的诉求已经获得了国务院的正面回应。
在能源专家林伯强[]看来,煤电联动机制至少包含以下两方面的好处:首先,理顺产业链,改善企业经营环境,为电力企业的投资和经营提供必要的收益确定性。其次,可以鼓励国外资本和民营资本参与电力投资。目前电力行业国企一家独大,越做越大,在国企一家独大和价格由政府控制的情况下,投资环境还不足以吸引外资和民营进入。
“电力发电已经对外资和民营开放了20多年,我们没有看见外资和民营的大量进入,看到的反而是外资变现退出。”林伯强称,除了资金来源,要提高行业效率,必须要有民营参与。民营参与还可以为能源行业设立两个底线:对于政府来说,设立价格控制的底线;对于行业来说,则是财务效率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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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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