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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佛山照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00541(A 股) 200541(B 股) 公告编号:2013-019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一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13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 是 √ 否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1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78,563,745股(其中A股753,338,745股,B股225,225,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3.10 元(含税)。 代扣代缴事 项如下: 1、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A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 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 1 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其股息红利所得先减按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按5%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每10股派 现金红利人民币2.945元。如股东的持股期限(持股期限指个人从公 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 一日的持有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实际税负为20%,每10股补缴税款0.465元;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即实际税负为10%,每10股补缴税款0.155元;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实际税负为5%,不需补缴税 款。 2、对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A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以及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 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现金红利2.79元。对于其他A股股东、 机构投资者,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B股境内个人股东所得税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 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 4、对持有公司B股的非居民企业股东,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 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现金红利2.79元。 5、特别说明:因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的 有关规定,本公司对B股外籍个人股东未代扣所得税。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即2013年5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 2 (1 港元兑人民币0.7967元)折合港币兑付。 未来代扣B股境内个人股东需补缴税款的,按照上述1港元兑人民 币0.7967元的汇率折算。 三、分红派息日期 1、A 股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18日,除息日:2013年6月19日; 2、B 股最后交易日:2013年6月18日,除息日:2013年6月19日, B 股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2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1、截止2013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 股股东。 2、截止2013年6月21日(最后交易日2013年6月18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 股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A 股股息于2013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B 股股息于2013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若B 股股东在2013年6月21日办理了“粤照明B”转托管,其股息仍 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3、以下A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30 欧司朗控股有限公司 3 2 08*****029 佑昌灯光器材有限公司 B股高管锁定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其他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 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13年7月5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 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本公司可协助其与本 地主管税务机关沟通返还所扣税款。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邮编:528000) 联 系 人:林奕辉 黄玉芬 联系电话:0757-82810239 传真号码:0757-82816276 八、备查文件 1、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 议; 2、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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