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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证监会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纤维板、胶合板期货交易
证监会官网发布新闻稿称,为充分发挥期货市场的经济功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开展纤维板、胶合板期货交易。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中国证监会将批准大商所挂牌纤维板、胶合板期货合约。
纤维板和胶合板是林产工业的重要产品,上游衔接林业,下游涉及家具、装饰、包装和汽车制造等众多产业。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纤维板、胶合板生产国和消费国。2012年,我国纤维板产量为5554万立方米,消费量为4185万立方米;胶合板产量为1.4亿立方米,消费量为1.3亿立方米。
受原材料成本和需求波动等因素影响,纤维板和胶合板价格波动较大,对上下游相关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开展纤维板、胶合板期货交易,有利于推动形成合理透明的价格体系,管理实体企业价格波动风险,推动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相关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林产工业平稳健康发展。
经过认真研究和深入调研,根据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和期货合约设计的技术要求,大商所已经完成了纤维板、胶合板期货合约设计和规则制定工作,确定了价格代表性强的合约标的,拟定了适当的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论证了保证金、涨跌停板和持仓限额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中国证监会将在市场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大商所挂盘纤维板和胶合板期货合约,并指导和督促大商所及期货公司认真做好纤维板、胶合板期货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平稳上市和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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