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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酒类消费税调整仅处讨论环节 能否出台是未知数
1月8日消息,有消息称目前官方正考虑调整酒类消费税征收环节,从生产环节转移到批发环节。新浪财经致电多位业内人士了解到,大多数人并未听说;熟悉情况的人则回应,目前正在研究而已,能否出台还有很多未知数。
中国酒业流通协会会长在接到新浪财经电话时表示未听说这个事情:“这个不太好说,我不太知道。”
而据业内人士透露,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实召集开了第一次内部调研会议,中国酒业协会副秘书长宋书玉告诉新浪财经,“正在研究,但酒类流通企业太多了,这样的调整政策最后出台恐怕还不太容易。”
盛初咨询董事长王朝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这种调整早有传言,不过他认为,第一:征收环节调整不一定最终会推行,因为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博弈。
宋书玉补充道:“即便政策出来,最后还可能是落在生产企业,对策是在当地成立销售公司。”
资料显示,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到本世纪2001年,国家通过多种税收政策对白酒产业发展加以限制和调控。从1991年到2001年的十年间,国家对白酒产业加税次数高达四次,分别为1991年30%固定资产调节税;1994年25%当地粮食白酒消费税;1998年白酒广告费不得税前扣除;2001年消费税从价从量双重计征,“一次比一次严厉,而且要么是同类税种中的最高税率,要么是专门针对白酒开征。”汾酒集团董事长李秋喜在一次行业会议上如此感叹。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消费税改革应该绝不是仅仅针对酒类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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