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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葛洲坝: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日期:2014-06-20附件下载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14-036 债券代码:126017 债券简称:08 葛洲债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税前每 10 股现金红利 1.04 元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 0.104 元。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每股现金红利 0.0988 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股东每股现金红利 0.0936 元 ●股权登记日:2014 年 6 月 26 日 ●除息日:2014 年 6 月 27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 年 6 月 27 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2014 年 4 月 28 日,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相关决议公告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3 年度 2、发放范围:截至 2014 年 6 月 26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公司现总股本 4,604,777,4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税前派发现金红利 1.04 元,共计派发股利 478,896,850.85 元。 4、根据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 (1)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公司先按 5%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后进行发放,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88 元;如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持股期限(持股期限是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实际税率为 20%;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实际税率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实际税率为 5%。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限售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财税〔2012〕85 号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所得税。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 2009 年 1 月 23 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36 元;如该类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现金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现金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居民企业含义的公司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4 元。 (5)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 三、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 2014 年 6 月 26 日 2、除息日为 2014 年 6 月 27 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4 年 6 月 27 日 四、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上海瑞京资管-浦发银行-瑞京资产-瑞龙 1号特定多个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东海基金-工商银行-鑫龙 36 号资产管理计划、西南证券-浦发银行-西南证券双喜汇智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等 5 家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27-83790455 传 真:027-83790755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 558 号葛洲坝大酒店 B 座 7 楼 邮政编码:430033 六、备查文件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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