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美菱电器: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6-22 14: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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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美菱电器: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4-037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6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 2014 年 6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费敏英女士主持,监事胡嘉女士、卢兴周先生、尚文先生及张儒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
公司监事会作为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公司 201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进行审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1)根据《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激励方案》”)中规定的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条件,结合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经审计的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已满足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同意公司按照 2013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的 10%可计提 2,740.68 万元的业绩激励基金(前述获授条件及提取指标中的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本次业绩激励基金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以及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况,符合《激励方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根据激励对象当年的职务级别、任职时间、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将已提取激励基金中的 2,635.75 万元向激励对象进行分配。
(3)本次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实施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监事会将持续监督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实施工作。
由于职工监事、行政总监尚文先生属于《公司 201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受益人,在表决时予以回避。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和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设五名监事。经与会监事逐项表决,
(1)同意提名余万春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提名胡嘉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同意提名卢兴周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选举。如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其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八届监事会 2 名职工监事尚文先生、张儒和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 2 名职工监事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推荐选举产生。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余万春,男,汉族,四川仁寿人,中共党员,1970 年 9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四川大学 EMBA 在读,高级会计师。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处处长、副部长,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总裁等职,现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审计部部长等职。余万春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截至 2014 年 6 月 16 日,余万春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余万春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263,300 股,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嘉,女,汉族,江苏南京人,中共党员,1975 年 1 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四川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工程,四川省第十届党代会代表。历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管理中心价格处处长、财务部应付处处长、财务部总账处处长、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等职务。现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监事等职。胡嘉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截至 2014 年 6 月 16 日,胡嘉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胡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卢兴周,男,汉族,四川苍溪人,中共党员,1976 年 3 月生,会计师,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管理经济学专业硕士毕业。曾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投资管理处处长、资金管理处处长,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等职务。现任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本公司监事等职。卢兴周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截至2014 年 6 月 16 日,卢兴周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卢兴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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