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期货公司交易不再“限仓”
2014-06-26 08: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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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期货公司交易不再“限仓”

2014-06-26 04:04:17 来源: 河南商报(郑州) 


  从6月30日起,郑商所上市期货品种,期货公司会员不再“限仓”。此外,遇到单边上涨或下跌的行情,涨跌停板的幅度也适度扩大。

  河南商报记者 陈薇

  变化一

  期货公司会员交易“郑州品种”不限仓

  日前,郑商所公布修订后的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新办法将从今年6月30日起开始实行。

  新办法中,取消了期货公司会员限仓相关条款,对期货公司会员不再限仓。

  具体修订内容为:一是将原实行的“期货公司会员各期间均实施一定持仓规模之下不限仓,一定持仓规模之上25%的比例限仓”修改为“期货公司会员不限仓”;

  二是删除会员限仓系数相关条款;

  三是删除涉及期货公司会员持仓达到大户报告标准和超仓处理等相关条款。

  变化二

  单边市涨跌停板幅度扩大

  此外,对于连续涨跌的单边行情,郑商所也适当扩大了涨跌停板的幅度。


  根据新办法,某期货合约在D1(其后两个交易日分别称为D2、D3交易日)交易日出现单边市时,当日结算时和D2交易日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为9%;D2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如果D2交易日仍出现同方向单边市,则D2交易日结算时和D3交易日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D3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而在本次规则调整前,合约出现连续三个交易日单边市时,涨跌停板幅度分别为4%、6%和6%,即连续三个单边市最大累计涨(跌)幅为16%。规则调整后,涨跌停板幅度分别为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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