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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 玻A: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的 正常经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 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四川南玻节 能玻璃有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及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合计等值为 68,000 万元人民币和 4,000 万美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 59,722 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56,504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种特种浮法玻璃 截止 2013 年底,公司资产总额 14.94 亿元、负债总额 9.49 亿元、净资产 5.45 亿元;公司 2013 年度实现净利润 0.77 亿元。 2、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张柏忠 注册资本:24,000 万元人民币
第 1 页 共 4 页 经营范围:玻璃深加工 截止 2013 年底,公司资产总额 10.08 亿元、负债总额 5.95 亿元、净资产 4.13 亿元;公司 2013 年度实现净利润 1.08 亿元。 3、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48,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太阳能玻璃产品 截止 2013 年底,公司资产总额 11.70 亿元、负债总额 7.90 亿元、净资产 3.80 亿元;公司 2013 年度实现净利润 237 万元。 4、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柯汉奇 注册资本:51,6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太阳能电池及组件 截止 2013 年底,公司资产总额 8.35 亿元、负债总额 4.87 亿元、净资产 3.48 亿元;公司 2013 年度实现净利润 0.41 亿元。 5、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75%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16,66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各种特种玻璃(包括超薄玻璃、薄玻璃、超白 玻璃等)。 截止 2013 年底,公司资产总额 14.68 亿元、负债总额 8.45 亿元、净资产 6.23 亿元;公司 2013 年度实现净利润 2.22 亿元。 6、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75% 法定代表人:张柏忠 注册资本:18,000 万元人民币
第 2 页 共 4 页 经营范围:玻璃深加工 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系 2014 年从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派生分立出 来的,无独立 2013 年财务数据。截止 2014 年底,公司资产总额 6.28 亿元、负 债总额 3.23 亿元、净资产 3.05 亿元;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净利润 0.97 亿元。上 述数据未经审计。 7、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柯汉奇 注册资本:146,798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半导体高纯硅材料、高纯超细有机硅单体,以及多晶 硅、单晶硅、硅片及有机硅材料的高效制取、提纯和分离。 截止 2013 年底,公司资产总额 26.85 亿元、负债总额 17.87 亿元、净资产 8.98 亿元;公司 2013 年度亏损 0.61 亿元。 8、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24,3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种超薄电子玻璃 截止 2013 年底,公司资产总额 3.87 亿元、负债总额 1.08 亿元、净资产 2.79 亿元;公司 2013 年度实现净利润 0.48 亿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控股子公司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等值为人民币 10,000 万 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 1 年; 2、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 司、东莞南玻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等值分别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人 民币 5,000 万元、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 限均为 2 年; 3、为控股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值为 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 1 年;
第 3 页 共 4 页 4、为控股子公司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及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在大 华银行合计等值不超过 1,5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 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 1 年; 5、为控股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等值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 1 年; 6、为控股子公司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等值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 5 年;
7、为控股子公司河北视窗玻璃有限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等值美元 2,500 万 及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 5 年。 8、成都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已按照 相应投资比例向南玻集团提供了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以上被担保控股 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 59,722 万元人民币, 占公司截止 2013 年底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 7.42%,占总资产的 3.96%。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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