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传我国将允许地方债纳入国库及商业银行抵押品范围
2015-05-13 08: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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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传我国将允许地方债纳入国库及商业银行抵押品范围

三位消息人士周二(5月12日)透露,为解决地方债置换问题,中国将允许地方债纳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抵押品范围,并将允许地方债纳入央行SLF(常备借贷便利),MLF(中期借贷便利)和PSL(抵押补充贷款)的抵押品范围。

上述消息人士表示,财政部、央行、银监会统一发文指出,将允许地方债纳入商业银行抵押品范围,并可按规定在交易场所展开回购交易。

上述消息人士同时指出,地方债利率低,对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债券市场主力吸引力不足,为鼓励银行买债和放贷,央行、财政部等监管层发文允许银行以地方债抵押,则银行直接从财政部、央行等获得低成本资金。

日前,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表示,要针对金融深化和创新发展进一步完善调控模式,疏通货币政策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渠道。央行指出,灵活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完善中央银行抵押品管理框架。

对于完善抵押品框架管理,浦发银行金融市场部报告称,央行接受商业银行以地方债为抵押对于金融体系稳定和效率提升仍是有益的,这意味着商业银行仅承担低利率地方债的“过手方”,货币政策发挥了“准财政”功能。

中国财政部上月宣布计划,拟让省级政府通过出售债券来为即将到期的1万亿元人民币债务安排再融资。其目标是降低偿债成本,并通过将短期、高息的银行贷款置换为低息、长期的市政债券来延长到期期限。

中国国务院去年10月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之后财政部下发具体通知,明确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清理甄别办法,存量债务清理的截止时间是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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