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
| 昵称:股票我为王 |
| 发帖数:74821 |
| 回帖数:5843 |
| 可用积分数:14672844 |
| 注册日期:2008-02-24 |
| 最后登陆:2020-11-06 |
|
主题:上海下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2015-06-29 16:50:43 来源: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券网讯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发出通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有所调整: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3.5%;五年期以下(含)3.00%;本年6月28日(含)以后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执行本通知规定;之前发放的未到期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全文
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沪公积金〔2015〕82号
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196号),现就本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1.85%下调至1.60%。
二、从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00%。
2015年6月2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本通知规定。2015年6月2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6月28日起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6月28日起仍执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起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三、从2015年6月28日起,本市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6月29日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