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中集集团:关于调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2015-08-02 11: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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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集集团:关于调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5-046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
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对A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作为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董事麦伯良构成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
权获得通过。

一、本次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2010年9月17日,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国际海
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股权激
励计划》”),本次A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2010年9月27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确定首次授予的5400万份期权(“第一批股票期权”)的
授予日为2010年9月28日,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2.39元;2011年1月26 日,第一批
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完成。2011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度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
案》,确定预留部分600万份期权(“第二批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1年9月22日,
行权价格为人民币17.57元;2011年11月17日,第二批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完成。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批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于2014年1月14日正式开始行权,并于2014年9月26日行权
期结束。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批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及第二批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达到行权条件。第一批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


期的实际行权期为2015年6月2日至2020年9月28日,第二批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的实际行权期为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9月21日。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25条规定:“上市公司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
权数量的,可以按照股票期权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股权激励计划》有
关章节规定,“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宜时,行权价格
要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本公司2010、2011、2012、2013年度分红派
息方案实施后,第一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人民币11.08元,第二批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调整为人民币16.61元。

二、本次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2015年6月8日,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分红派息方
案,决定以本公司本次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现金人民币3.10元(含税)。2015年7月22日,本公司201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
施完毕。

根据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
公司201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后,对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的
公式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该公式,本次调整后的A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如下:

第一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1.08-0.31=10.77(人民币 元);

第二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6.61-0.31=16.30(人民币 元)。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申请,实施本次A股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三、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公司对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进行的本次调整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对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决议;及

3、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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