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保监会清理整顿财险产品
2008-12-02 08: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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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保监会清理整顿财险产品

 保监会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应立即对所有正在使用的保险产品开展全面清理、自查和整改。

  通知要求,凡存在如下问题之一的保险产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存在侵害消费者利益、有失公平性原则的内容的;“有条款、无费率”的,或者有费率但费率已不再适应市场实际情况的;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保监会有关规定的内容的。

  保监会此举意在解决部分保险产品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推动财产保险市场的稳定、健康、规范发展。通知要求各公司在本月底之前完成清理整改工作,并将修订后的保险产品重新报保监会备案。各保监局将加大对未依法履行保险条款和费率变更申报程序即擅自修改保险责任范围、保险费率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如整改结束,发现继续有问题的保险产品,保监局应对其进行重点检查,并依法、从严、从速作出处罚。

  保监会还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收集、统计和分析全行业历年来的经营数据,研究制定标准化的指导条款,测算有关商业风险的纯风险损失率数据并予以公布,逐步解决长期以来我国保险公司在开发设计有关保险条款、费率过程中(特别是大型商业风险项目)缺乏基础数据、缺乏经营经验的问题,探索和推进保险条款、费率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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