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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期所出台新年首个假期风控措施
上海期货交易所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元旦期间风险控制工作。同时对元旦休市前后保证金和涨跌停板比例进行调整。其中,休市前各合约保证金提高至9%;节后首个交易日各合约涨跌停板放大至6%。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这是上期所修订后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首次出台风控措施,应引起投资者重视。
通知称,根据新《办法》有关规定,自2008年12月30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锌、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9%;2009年1月5日,上述品种各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6%。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如果2009年1月5日出现停板,而紧随其后的交易日连续出现停板,则交易保证金比例仍为9%,次日涨跌幅度限制仍为6%;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如果出现连续三个交易日同方向停板,则按《办法》的规定执行。
如果2009年1月5日起未出现停板,未发生停板的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铜、铝、锌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涨跌幅度限制为5%;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8%,涨跌幅度限制为5%。
上海中期分析师王舟懿表示,此次风控措施主要从提高保证金和扩大涨跌幅板两方面入手。特别要提醒的是,新《办法》对于连续停板的情况明确采取“从高确定”方式,即合约涨跌停板按照规定涨跌停板中最高值确定。上期所同时提醒会员,应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提醒投资者及时调整持仓结构,并根据投资者持仓及风险大小适当提高节日期间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出入金管理,以防范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并希望广大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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