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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美的集团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7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1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67,391,22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12.00 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 5,120,869,473.6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转增 2,133,695,614 股。
2、自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67,391,2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2.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4,267,391,228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6,401,086,842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16 年 5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办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16 年 5 月 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 股东名称
1 08*****620 美的控股有限公司
2 08*****829
宁波美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0*****788何享健
4 01*****708方洪波
5 00*****862袁利群
6 08*****368佳昭控股有限公司
7 08*****369 鼎晖美泰(香港)有限公司
8 08*****370 鼎晖绚彩(香港)有限公司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5 月 6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本次变动前本次转增股本本次变动后数量(股)持股比例(%)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026,343,750 47.48% 1,013,171,875 3,039,515,625 47.4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41,047,478 52.52% 1,120,523,739 3,361,571,217 52.52%
三、股份总数
4,267,391,228 100.00% 2,133,695,614 6,401,086,842 100.00%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6,401,086,842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1.99 元。
九、相关参数调整情况1、依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14 年 2 月 17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予日为 2014 年 2 月 18 日,有效期为 5 年)
中关于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有效期内若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增发股票等事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将调整为 8,723.34 万份(包含第一个可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由 17.72 元/股调整为 11.01 元/股。
2、依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15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予日为 2015 年 5 月 27 日,有效期为 5年)中关于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有效期内若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增发股票等事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将调整为 12,568.50 万份,行权价格将由 30.54 元/股调整为 19.56 元/股。
十、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欧云彬、王秋实联系电话:0757-26338779 0757-22390156
十一、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4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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