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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冷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2月 22日,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控股股东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山集团”)通知,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2016年 2月 22日)起在未来 6个月内(以下简称“增持实施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继续适时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累计增持总金额不超过 16,000万元。公司于 2016年 2月 23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6)。公司于 2016年 5月 10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
2016年 5月 11日,公司收到冰山集团通知,冰山集团继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 A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冰山集团。
二、本次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转型发展前景和未来战略布局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
的合理判断,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本次增持情况冰山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
司 A股,增持总数为 800,0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5%。
四、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冰山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20,683,524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 540,247,462 股的 22.34%。本次增持后,冰山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21,483,524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 540,247,462股
的 22.49%。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冰山集团将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冰山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5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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