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恒瑞医药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孙飘扬遭监管关注
2016-06-18 15: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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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恒瑞医药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孙飘扬遭监管关注



  和讯股票消息 6月8日上交所发布上证公监函〔2016〕0039号公告称,恒瑞医药存在以定期报告替代临时公告披露重大事项、未按规定办理定期报告披露事项,信息披露存在不及时、不完整。上交所决定对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孙飘扬、时任董事会秘书戴洪斌予以监管关注。

恒瑞医药 39.34 1.11%
  公告显示,经查明,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信息披露以及定期报告披露事项办理方面存在下列违规事项:

  一、以定期报告替代临时公告披露重大事项

  2015年9月及12月,恒瑞医药控股子公司香港奥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先后认购OrbiMed Private Investment VI, LP及OrbiMed Advisors LLC设立的OrbiMed Partners, Ltd. Class D 基金份额各1,000万美元。但是,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直到2016年4月12日披露年报时才以定期报告形式予以披露。2016年4月30日,经我部督促,公司才按照《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要求补充公告。公司以定期报告形式替代临时公告披露上述认购私募基金份额事项,信息披露存在不及时、不完整。

  二、未按规定办理定期报告披露事项

  公司预约于2016年4月12日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但公司因2015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未能及时上传至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统,未能按期披露年度报告,导致公司股票停牌一个交易日,直至2016年4月13日才披露。公司未能按预约时间及时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也未提前申请变更披露时间,对正常的信息披露秩序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6.2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孙飘扬、时任董事会秘书戴洪斌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孙飘扬、时任董事会秘书戴洪斌予以监管关注。

  公开信息显示,孙飘扬:男,1958年生,研究员、博士,1982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化学制药专业,1997年至今任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八、九届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戴洪斌,男,1976年生,2000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和经济学学士学位。2008年至2011年就读于武汉大学,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00年7月至今在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办公室科员、副主任、主任和董事会秘书,2013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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