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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重磅!上海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首套房、二套房首付比例均有调整
据上海住建委网站11月28日消息,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16年11月29日起施行。
通知指出,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经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通知提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
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应继续强化对首付资金来源、收入证明真实性等审核,根据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审慎把握具体执行水平,对于有投资、投机性购房特征的,应从严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上海银监局将加强监督检查。
据上海发布消息,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额度等也将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IMG]http://upload.stcn.com/2016/1128/1480338542284.jpg[/IMG]
该贴内容于 [2016-11-29 08:26:31]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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