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长安汽车系列公告
2017-03-25 11: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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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安汽车系列公告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15.920, 0.21, 1.34%)(长安B(10.720, 0.02, 0.19%))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7—1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7年3月21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2016年度公司固定资产盘存评审结果,公司本部、河北长安、合肥长安、北京长安、保定常客、南京长安存在因提足折旧正常报废、技术改造淘汰等原因,不能使用的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共计596项,账面原值3379万元,净值791万元,影响当期损益(减少利润)791万元。

公司A301生产线固定资产设备,原值8,189.52万元,净值6,755.85万元,现已完成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和资产评估,评估值9,309.45万元,拟以不低于评估价值9,309.45万元公开挂牌对外转让。

议案二 关于计提、转回或转销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2016年公司计提、转回或转销减值准备情况汇总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年减值准备计提对公司当期税前利润的影响为减少税前利润46,885.14万元人民币。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17年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5亿元的带息负债融资,并同意公司在金融机构授信范围内开展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票据质押、票据贴现、保函开具及贸易融资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 关于通过中汇富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建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7年通过中汇富通融资(有效期一年),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融资利率不超过融资需求方所在地同期贷款利率。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徐留平先生、张宝林先生、朱华荣先生、周治平先生、谭小刚先生、王晓翔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会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通过中汇富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12)。

议案五 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本次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45 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70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10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且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定期进行评估,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到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徐留平先生、张宝林先生、朱华荣先生、周治平先生、谭小刚先生、王晓翔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会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 关于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本次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将将为公司提供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15亿元的存款业务、最高授信总额为3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签订上述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且公司对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风险定期进行评估,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到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董事徐留平先生、张宝林先生、朱华荣先生、周治平先生、谭小刚先生、王晓翔先生、王锟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会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 关于2017年度内部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同意公司在人民币10亿元以内办理内部借款(含跨境借款)相关事宜。

议案八 关于授权财务负责人办理金融机构事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授权财务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票据质押、票据贴现、保函开具及贸易融资等),授权期限一年。

议案九 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议案十 关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17-1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中汇富通(香港)投资

有限公司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中汇富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内容

为创新融资方式,扩展融资渠道,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公司拟利用控股股东的境外全资子公司----中汇富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富通公司”)融资。

(二)关联交易表决情况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徐留平先生、张宝林先生、朱华荣先生、周治平先生、谭小刚先生、王晓翔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三)关联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汇富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汇富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西座2707室

3.成立日期:2012年2月6日

4.注册资本:769,230,000港元

5.主营业务: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集团内企业境外设备、零部件采购及产品销售提供相关的转口贸易和贸易融资服务。

中汇富通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汇富通公司资产总额153,695万元,负债总额1,589万元,净资产152,106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3454万元,营业利润7,016万元,净利润6,661万元(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17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通过中汇富通公司融资,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融资利率不超过融资需求方所在地同期贷款利率。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拟利用中汇富通公司融资的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融资利率不超过融资需求方所在地同期贷款利率。该等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的生效条件

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用中汇富通公司融资,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创新融资方式,扩展融资渠道,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中汇富通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汇富通公司除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该关联交易事项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通过中汇富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17—1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内容

为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装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兵装财务将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45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70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10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构成公司与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控制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交易表决情况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徐留平先生、张宝林先生、朱华荣先生、周治平先生、谭小刚先生、王晓翔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6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项议案。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关联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名称: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5层

3.成立日期:2005年10月21日

4.法定代表人:李守武

5.注册资本:208,800万元

6.主营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十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四)有价证券投资;(十五)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南方工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关系。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兵装财务合并资产总额5,497,364.28万元、保证金910,967.92万元及客户存款3,734,371.57万元、净资产452,938.24万元;2016年1-12月份财务公司合并利润总额115,383.60万元、净利润86,492.32万元(未经审计)。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结算服务

1.兵装财务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兵装财务免费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兵装财务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二)存款服务

1.公司在兵装财务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兵装财务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司募集专项资金不得存放在兵装财务。

2.兵装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将不低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兵装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45 亿元;

4、兵装财务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三)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

1.兵装财务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3.630, 0.03, 0.83%)业监督管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为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提供综合授信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公司可以使用兵装财务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兵装财务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需求;

2.本协议有效期内,兵装财务给予公司的最高授信总额为70亿元。

3.兵装财务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4.有关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四)汽车金融服务

1.为支持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的销售,提升市场占用率,兵装财务同意为符合授信条件的公司特许授权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以及为公司品牌汽车销售提供个人消费信贷服务;

2. 本协议有效期内,兵装财务给予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特许授权经销商融资的最高授信总额为100亿元,经销商融资不占用兵装财务给予公司的授信额度。

3.有关汽车金融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五)其他金融服务

1.除上述金融服务外,兵装财务还将在法律法规和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包括外汇结算与管理等外汇业务,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委托业务,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咨询、代理业务,以及保理、保函、债券承销、融资租赁、提供担保、保险代理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同时兵装财务将与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个性化的更优质服务;

2.兵装财务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3.兵装财务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四、本次交易的生效条件

该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兵装财务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兵装财务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兵装财务除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此类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与兵装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兵装财务将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45 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70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10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且公司对兵装财务的风险定期进行评估,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到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2.独立董事意见书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金融服务协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17—14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为公司

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内容

为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金融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汽车金融公司将为公司提供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15亿元的存款业务、最高授信总额为3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汽车金融公司35%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表决情况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徐留平先生、张宝林先生、朱华荣先生、周治平先生、谭小刚先生、王晓翔先生、王锟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5名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项议案。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关联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西大街27号12-1至12-6、13-1、13-2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12年8月13日

5.法定代表人:崔云江

6.注册资本:25亿元

7.实收资本:25亿元

8.主营业务:(一)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二)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三)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四)从事同业拆借;(五)向金融机构借款;(六)提供购车贷款业务;(七)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八)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九)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十)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十一)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十二)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汽车金融公司35%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45.81亿元。其中:贷款余额130.54亿元;负债总额为116.78亿元;账面实现净利润-2.28亿元(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存款服务

1、公司在汽车金融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汽车金融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为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2、汽车金融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不违背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将不低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汽车金融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5 亿元。

4、汽车金融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二)汽车金融服务

1、为支持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的销售,提升市场占用率,汽车金融公司同意为符合授信条件的公司特许授权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以及为公司品牌汽车销售提供个人消费信贷服务;

2、本协议有效期内,汽车金融公司给予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特许授权经销商融资的最高授信总额为30亿元。

3、有关汽车金融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三)其他金融服务

1、除上述金融服务外,汽车金融公司还将在法律法规和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汽车融资租赁等其他金融服务;

2、汽车金融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3、汽车金融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四、本次交易的生效条件

该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汽车金融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汽车金融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汽车金融公司除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此类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将在2017年为公司提供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15亿元的存款业务、最高授信总额为3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签订上述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且公司对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的风险定期进行评估,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到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2.独立董事意见书@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金融服务协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5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7—1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7年3月21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 关于计提、转回或转销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三 关于通过中汇富通(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贸易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四 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五 关于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四项、第五项议案尚须提交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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