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住建、国土两部委首次用库存去化周期指标调控供地节奏
2017-04-07 08: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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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住建、国土两部委首次用库存去化周期指标调控供地节奏





证券时报记者 张达

继各地新一轮密集调控后,住建部与国土部日前联合发文,要求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这是继3月28日《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意见公布后,住建部牵头率先与国土部联合出台的房地产调控落地新政。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目前进一步加强调控的一个重要方针,主要是突出因地制宜,重点对过热城市增加土地和新房供应。其中,两部委首次用短期的库存去化周期去衡量供地节奏,比之前更专业化、更符合实际。

具体来看,在土地供应方面,新政要求,强化住宅用地供应“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管理。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新政还要求,2017年6月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和百万人口以上的县(县级市)要编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五年)规划。

在住房供应方面,新政要求,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加快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和上市节奏,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供应。同时,对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项目,要严肃查处。落实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并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

另外,还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在租赁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超大和特大城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同时,超大、特大城市和其它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热点城市,要增加公租房、共有产权房供应。

对此,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目前进一步加强调控的一个重要方针,主要是进一步突出因地制宜,重点是在过热城市增加土地和新房供应,一方面督促这些城市增加土地供应量,公布供地计划,并且要切实落实;另一方面,住建部门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有些企业现在是捂盘惜售,目前要督促达到预售标准的企业领证,增加商品房供应,预计接下来会对捂盘惜售市场进行秩序整顿。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从供地节奏看,住建部和国土部第一次用短期的库存去化周期去衡量供地节奏,相对来说比之前更专业化,更符合实际。从供地指标和参照依据来讲,有明显改进。

张宏伟认为,针对不同城市供地节奏和要求不同,明显体现了差别化,但在操作上可能有些难度。比如一线城市和核心二线城市,要加大供地节奏,不一定有那么多地,尤其是一线城市。另外,从土地供应方式看,具体操作还需进一步完善。而在审查房企购地资金是否严重加杠杆方面,可以参考上海的严厉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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