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我国首个快递业价格行为规则出台
2017-10-26 09:27:56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花脸
发帖数:72466
回帖数:2188
可用积分数:18022321
注册日期:2011-01-06
最后登陆:2026-09-28
主题:我国首个快递业价格行为规则出台




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北京市快递业价格行为规则(试行)》出台,对快递业价格提出了“十二不准”,向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和价格垄断说不。
  据北京日报10月26日消息,这是全国首个针对快递行业的价格行为规则。其中要求,快递业需要做到明码标价。除了在服务网点、网站等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码标价,《规则》还要求,快递人员上门服务时应当主动向消费者出示与其经营场所明码标价内容一致的价目表或价目本等,以便消费者选择、查询。
  “十二不准”针对的行为还包括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时,相关促销内容、促销商品价格附加条件及其他相关限制条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的;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时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扣,诱导消费者消费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行为。市价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违反《规则》相关要求的,价格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