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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文化股东追加承诺的公告
一、承诺方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 (一)承诺方基本情况 1、上海银久广告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781536974N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8号601-11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敏 经营范围:灯箱广告的设计,图文设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公 关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王敏为上海银久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上海银久广 告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系关联方。 2、上海鑫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765983862R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澄浏公路52号39幢2楼J1117室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翁之贤 经营范围:灯箱广告的设计,图文设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公 关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截至本公告之日,承诺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总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限售股股数(股) 流通股股数(股) 上海银久广告有 限公司 30,626,449 5.70% 24,501,149 6,125,300 上海鑫秩文化传 播有限公司 810,988 0.15% 648,788 162,200 合计 31,437,437 5.85% 25,149,937 6,287,500 (三)承诺方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承诺方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鉴于:新文化于2014年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上海银久广告有限公 司、上海鑫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十七位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郁金香广告”)的股东 购买其持有之郁金香广告100%的股份。
(一)就郁金香广告及其控股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财务报 表所载之应收账款相关事宜,上海银久广告有限公司、上海鑫秩文化传播有限公 司现承诺如下: 1、承诺方承担应收账款回收责任,将尽最大努力实现应收账款的收回,并 对上述应收账款的全额收回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承诺方目前所持有的新文化总计25,149,937股(其中银久为24,501,149 股,鑫秩为648,788股)的未解禁股(“未解禁股”)继续锁定,并承诺就郁金 香广告及其控股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所载之应收账 款应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收回不低于1.5亿元,剩余未收回应收账款承诺方承 诺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收回。未能按时收回的金额由承诺方以现金补偿,补偿 完毕后,相关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给承诺方享有。上市公司将密切关注应收账款 的收回情况,并根据承诺方所承诺2018年12月31日应收回的应收账款之回收情况 逐步为上述锁定股权解除锁定。 3、除已在未解禁股上设定的质押外,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上述锁定期间 承诺方不得在未解禁股上新增任何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 4、承诺方同意所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账户接受上市公司监管。 5、在未达到上述解锁条件情况下,新文化无需为承诺方办理股票解锁手续。 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方同意赔偿因此给新文化带来的全部损失。 (二)就郁金香广告及其控股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财务报 表所载之应收账款相关事宜,郁金香传播(上海)有限公司管理层有义务勤勉尽 责,尽最大努力催收应收账款,并对上述应收账款的催收行为承担管理责任。 三、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承诺方严格遵守承诺,要求承诺方承担违反承诺的责任, 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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